2021年慈溪市中小学生(幼儿)体育竞赛计划与竞赛规程
慈溪市中小学生(幼儿)体育竞赛健康安全承诺书
代表队 | 人数 | ||
负责人 | 手机号码 | ||
各代表队承诺:
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及同住家庭成员
1. 没有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认病例或疑似病例。
2. 没有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认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 过去 14 天没有与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旅居史的人员密切接触。
4. 过去 14 天没有去过疫情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
5. 没有被留检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6. 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或扩散, 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代表队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慈溪市中小学(幼儿)体育竞赛各项目比赛都必须提供该健康安全承诺书。
1.2021 年慈溪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计划 1
2.2021 年慈溪市小学生象棋比赛和 2021 年慈溪市幼儿小学生围棋比赛竞赛规程 3
3.2021 年慈溪市幼儿中小学生国际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7
4.2021 年慈溪市中学生定向运动比赛竞赛规程 9
5.2021 年浙江省校园足球联赛(慈溪赛区)中学组、小学组竞赛规程 12
6.慈溪市第五十八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20
7.2021 年慈溪市小学生篮球比赛暨第十五届中学生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25
8.2021 年慈溪市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暨第十三届中学生乒乓球联赛竞赛规程 28
9.2021 年慈溪市小学生排球赛竞赛规程 31
10. 慈溪市第十一届小学生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33
11.2021 年慈溪市少儿武术散打比赛竞赛规程 36
2021 年慈溪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计划
序号 | 比赛名称 | 地点 | 时间 | 年龄、组别说明 | 备注 |
1 |
2021 年慈溪市小学生象棋赛 |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校区 |
4 月下旬 |
设团体赛及个人赛,每队可报 3 男、2 女。 |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
2021 年慈溪幼儿小学生围棋比赛 |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校区 |
4 月下旬 |
设小学男女团体及个人赛,每队可报 3 男、 2 女,幼儿男女团体及个人赛,每队可报 5 男、3 女。具体详见规程。 | 以幼儿园、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慈溪市级以上训练点、体育特色学校、特色项目学校必须参赛),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 |
2 | 2021 年慈溪市幼儿、中小学生国际象棋比赛 |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校区 |
4 月下旬 |
设男、女团体及个人赛,各组别可报男 5 名女 3 名。 |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
3 |
2021 年慈溪市中学生定向运动比赛 |
另定 |
8 月下旬 |
设高中男、女组,初中男、女组 |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
4 |
2021 年浙江省校园足球联赛(慈溪赛区) |
各镇(街道)教办、学校,市体育馆龙式足球场 |
中学 9 月中旬 小学 10 月下旬 |
设高中男女组、初中男女组、小学男女甲乙组。普高、职高参赛运动员必须是 2003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初中参赛运动员 必须是 2006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小学 组年龄规定:甲组(五六年级)2009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乙组(三四 年级)2011 年 9 月 1 日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初中可报 12-14 人、高中组可报 18 人, 小学组可报 10 人,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生,具体见规程。 |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小学组分区赛的前三名或前两名参加市总决赛(国家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可直接参赛, 不占名额)。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小学组上届各组别总决定第一名不占参赛名 额。 |
5 |
慈溪市第五十八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
慈溪中学田径场 |
10 月中旬 |
设高中、初中、小学组。小学组各年龄组规定:甲组 2009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31 日出生、乙组 20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出生、丙组 2011 年 9 月 1 日 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出生、丁组 2012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初中组:2006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普高、职高 2003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体项目设置见竞赛规程。 |
参赛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运动员参赛证。 |
6 |
2021 年慈溪市小学生篮球比赛暨第十五届中学生篮球联赛 |
另定 |
11 上旬 |
设高中男女组、初中男女组、小学男女组。小学组年龄规定::2009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 2 人,20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 5 人、2011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 5 人。初中组年龄 规定:2006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高中 组年龄规定:2003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中学各组男、女可报 12 人且必须是在校学生。具体见规程。市篮协对参加单位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慈溪市级以上训练点、体育特色学校、篮球特色项目学校必须参赛。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
7 |
2021 年慈溪市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暨第十三届中学生乒乓球联赛 |
另定 |
11 月中旬 |
设高中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初中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小学甲、乙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初中、高中组可报男、女各 5 人;小学各组可报男、女各 3 人。 年龄规定:小学甲组 2009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乙组 2010 年 9 月 1 日 及以后;初中组 2006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 生、高中组 2003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体详见竞赛规程。输送至宁波市级以上训练单位的学生不参加本次比赛。 |
各组别以学校为单位参赛。慈溪市级以上训练点、体育特色学校、乒乓球特色学校必须参赛。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
8 |
2021 年慈溪市小学生排球比赛 |
逍林中心小学 |
11 月下旬 |
2009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出生 6 人,2010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6 人,允许以小代大。 |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慈溪市级以上训练点、体育特色学校必须参赛。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
9 |
慈溪市第十一届小学生跆拳道比赛 |
沧田实验学校 |
12 月上旬 |
年龄设置:小学男女甲组 2009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出生,小学男女乙 组 20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出 生。男、女丙组 2011 年 9 月 1 日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组别设置、具体报名人数及相关规则详见竞赛规程。输送至宁波市级以上训练单位的运动员不参加本次比赛。 |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慈溪市级以上训练点、体育特色学校、跆拳道特色项目学校必须参赛。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
10 |
2021 年慈溪市少儿武术散打比赛 |
市青少年宫 |
12 月中旬 |
设男、女 A、B、C、D 组,A 组年龄 2009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B 级年 龄 20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 C 组年龄 2011 年 9 月 1 日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D 组 2012 年 9 月 1 日—2013 年 8 月 31 日。 |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
2021 年慈溪市小学生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4 月 27 日
地点: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校区
二、主办单位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慈溪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慈溪市体育管理中心
四、参加单位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象棋特色学校、象棋业余训练点、象棋项目特色学校必须参加)。
五、比赛项目
象棋个人赛、团体赛。
六、参加办法
(一)组别设置:设小学男、女组。
(二)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1 人。报运动员 3 男 2 女,不足团体赛人数的单位不计团体成绩。
(三)凡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指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中小学生均可代表本单位参加比赛。
(四)各单位必须自行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比赛时限采用 50 分钟包干制,超时判负。
(三)比赛采用电脑编排,个人积分循环制,比赛轮次视报名人数确定。团体、个人名次一次性产生。
(四)个人赛以积分、对手分、相互间胜负判定名次。
(五)团体名次:以个人名次之和取男子、女子团体名次。参赛队员不足团体赛报名人数时,只记个人名次。运动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八、奖项
(一)团体及个人赛均录取前八名;不足 8 队团体按实录取,个人不足 8 人减 1 录取。
(二)设优秀教练员、裁判员若干名。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报名时必须上报电脑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盖章,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作弃权论,不再另行通知及补报。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报名有关材料以补充通知为准。名单上报后不得更改。
(二)报到
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学籍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
十、裁判及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选派。十一、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归组委会。
2021 年慈溪市幼小学生围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4 月 27 日
地点:慈溪市青少年宫(科技路 969 号)
二、主办单位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慈溪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慈溪市体育管理中心
四、参加单位
以幼儿园、小学为单位参赛(围棋特色学校、围棋业余训练点、围棋项目特色学校必须参加)。
五、比赛项目
围棋个人赛、团体赛。
六、参加办法
(一)组别设置:小学男、女组,幼儿男、女组。
(二)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1 人。小学每队报运动员 3 男 2 女,
幼儿每队报 5 男 3 女(团体取 3 男 2 女成绩)。允许以小代大,不允许男女跨组参赛。
(三)凡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指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中小学生、幼儿均可代表本单位参加比赛。
(四)各单位必须自行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比赛时限采用 50 分钟包干制,超时判负。
(三)比赛采用电脑编排,个人积分循环制,比赛轮次视报名人数确定。团体、个人名次一次性产生。
(四)个人赛以积分、对手分、相互间胜负判定名次。团体赛将本队男女个人名次分累加,分值高的队列前,如相同则依次比较相关对的个人最高名次,名次高者列前。
(五)运动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八、奖项
(一)团体及个人名次均录取前八名;不足八队的按实录取,个人名次不足八人, 减 1 录取。
(二)设优秀教练员、裁判员若干名。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报名时必须上报电脑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盖章,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作弃权论,不再另行通知及补报。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报名有关材料以补充通知为准。名单上报后不得更改。
(二)报到
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
十、裁判及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选派。十一、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归组委会。
2021 年慈溪市幼儿、中小学生国际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慈溪市教育局承办单位:慈溪市体育管理中心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4 月 29 日
地点: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校区
三、参赛组别
设立初中组、小学组、幼儿组个人赛:男子、女子组
团体赛: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四、参加单位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国际象棋特色学校、国际象棋业余训练点、三棋项目特色学校必须参加)。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组别(以下各组均分男、女)
甲组:初中,2006 年 9 月 1 日—2008 年 8 月 31 日出生
乙组小学 五六年级:2008 年 9 月 1 日—2010 年 8 月 31 日出生
丙组小学三四年级:2010 年 9 月 1 日—2012 年 8 月 31 日出生
丁组小学一二年级:2012 年 9 月 1 日—2014 年 8 月 31 日出生
幼儿甲组大班:2014 年 9 月 1 日—2015 年 8 月 31 日出生
幼儿乙组中班: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二)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组队,每队限报领队 1 人、教练 1-3 人(其中特色
学校可增报一名教练)。参赛运动员每组限报 5 男 3 女,允许小年龄运动员跨组参加比赛,不允许以大代小,不允许男女跨组。
(三)参赛运动员统一由参赛单位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凡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指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中小学生、幼儿均可代表本单位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最新国际象棋规则;
(二)比赛均采用个人积分循环制,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比赛轮次,具体以赛前补充通知为准;
(三)比赛用时为每方包干 50 分钟,超时判负;
(四)团体名次:各组取本队最好成绩的 3 男 2 女的个人名次之和决定男女团体名次。参赛队员不足团体赛报名人数时,只记个人名次,不计团体名次。
七、奖项
(一)团体各组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和奖状;不足八队,按实录取。
(二)个人名次:各组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不足八名,减 1 录取。
(三)设优秀教练员、裁判员若干名。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须采用电子文档,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作弃权论,不再另行通知及补报。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报名有关材料以补充通知为准。名单上报后不得更改。
(二)报到
比赛日运动员报到前,由领队统一上交电脑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盖章)、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学籍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随带身份证备查。
九、对运动员资格举报要求
所有举报由参赛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列出被举报者的姓名、单位等,并提供违规的有效证据,举报人必须具实名。
十、裁判及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选派。十一、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归组委会
2021 年慈溪市中学生定向运动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慈溪市教育局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慈溪市户外运动协会
三、技术支持
慈溪飞越定向俱乐部
四、竞赛时间2021 年 8 月下旬五、竞赛地点 另行通知
六、竞赛项目、组别
竞赛项目:短距离赛、百米定向赛
竞赛组别:高中男子、高中女子、初中男子、初中女子共 4 组
七、参赛办法
以学校为单位参赛;每个学校可报男、女各 1 队,每队报男、女运动员各 4 名;
单位报教练、领队各 1 名。
八、竞赛规定
1. 比赛按中国定向运动协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徒步定向运动竞赛规则》(2016)执行。
2. 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判组决定,出发顺序随机决定。
3. 比赛时运动员须佩带号码,持指卡、地图独立完成比赛。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 个人名次录取
高中、初中的男女组各取两个项目前十二名,参赛人数不足十二名时减一录取,获奖者发给获奖证书。
2. 团体名次录取
初中、高中组各取前八名,参赛队伍不足八支时减一录取。
团体计分办法:中学组以参赛运动员两个项目积分之和确定。其办法是: 第一名
得 18 分、第二名得 14 分、第三名得 12 分、第四名得 10 分、第五名得 9 分、第
六名得 8 分、第七名得 7 分、第八名得 6 分、第九至十二名得 4 分、第十三至十六
名得 3 分、十六名以后至所有有效成绩的得 2 分,成绩无效不得分。该队所有选手的积分之和为该队的总成绩,积分多者团体名次列前,积分相等的队以获高分队员的多者的队名次列前。
3、道德风尚奖和优秀教练员评选。本次比赛将评选团队道德风尚奖和优秀教练员若干名,颁发奖牌、证书。
十、仲裁、裁判员及器材
1. 仲裁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2. 指北针由参赛运动员自备,其他比赛器材由主办单位提供。
3. 每队交 800 元指卡押金,指卡如有遗失,每个赔偿 100 元。颁奖结束后退还押金。
十一、经费
比赛所需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各参赛队的交通费自理。
十二、报名办法及参赛资格认定
1. 本次比赛报名另行通知。
2. 参赛运动员须是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的本校学生;
3. 各校须统一出具全体运动员的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单须盖学校章,报到时上交;
4. 学生只需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参赛,身份证在办理过程中的, 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申领凭条,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赛事联系人:朱勇杰,联系电话:15867431980
十三、报到
报到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决定参加的学校加入微信教练员群。
十四、安全措施
定向比赛应急预案见比赛工作手册。
2021 年慈溪市中学生定向比赛报名汇总表
报送单位: (盖章) 组别:
学校 | ||||
姓名 |
就读年级 |
备注 | ||
运
动
员 |
男
子 | |||
女
子 | ||||
领队: 手机: 教练: 手机: |
注:1.以校为单位,每校报男女运动员各 4 名。2.请写明所报组别。
2021 年度浙江省校园足球联赛(慈溪赛区)中学组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9 月中旬
二、主办单位
慈溪市教育局、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参加单位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全国、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业余训练点、足球特色项目学校必须参加)。
四、参加办法
(一)组别设置:设高中男、女组,初中男、女组。
(二)报名人数:每队均可报领队 1 名,教练员 1 名;初中组可报运动员 12-14 名,
高中组可报运动员 18 名。
(三)年龄规定:初中组 2006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
高中组 2003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
1. 参加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2.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拥有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学籍的(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3.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基本信息表和全队所有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4. 各代表队须统一出具全体运动员的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单须盖校印。
五、竞赛办法
(一)参赛队数不足 6 队(含 6 队)采用单循环赛制.6 队以上竞赛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具体视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办法。
(二)竞赛规则:
1. 比赛采用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 比赛时间:初中组每场比赛时间 60 分钟,上、下半场各 30 分钟,8 人制,中场
休息 10 钟,如比赛结束为平局,则以互踢点球的办法决定胜负。
3. 高中组每场比赛时间为 90 分钟,上、下半场各 45 分钟,11 人制。
4. 每场比赛开始前 20 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初中组 8 名、高中组 11 名名单提交第四官员,所有运动员都有上场比赛机会。位置不限,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5. 比赛用球:为对接省联赛,比赛全部使用米格尔五号高弹球。
6. 每队必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上场比赛的号码(上衣后面的高为 25
厘米,短裤左腿前面高为 10 厘米)必须与报名表填写码相符,号码不清楚或重号、无号者不得参加比赛。
7. 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统一足球服装、足球袜、护腿板、皮面胶钉足球鞋(甲组)、布面胶鞋(乙组),场上队长自备 6 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六、弃权的处理
1. 运动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参加比赛,经组委会同意,可按弃权处理,判对方 2:0 胜。
2. 如运动队自行决定某场比赛弃权或罢赛,判罚该队所有比赛都判对方 3:0 胜( 包括已赛和未赛场次)。
3. 各队工作人员、运动员、教练员,凡在场内外,无理取闹,仲裁委员会经查实并报组委会同意,对该队予以扣分处罚,每队扣 3 分并通报批评。
七、决定名次办法
1. 在正式规定时间内,胜一场得 3 分,负一场 0 分,在规定时间内打成平局则直
接以罚点球决出胜负。胜者得 2 分,负者得 1 分。
2.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条款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胜负,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小组全部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小组全部比赛的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八、奖项
1. 各组别分别取前 6 名,不足 6 队(含 6 队)则按实际参赛队录取名次;
2.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代若干名,办法另定;
3. 设优秀裁判员若干名;
4. 设优秀教练员若干名;
5. 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九、报名
(一)各单位报名时必须上报电脑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盖章,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作弃权论,不再另行通知及补报。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报名有关材料以补充通知为准。名单上报后不得更改。
(二)报名时提供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报名时必须随带运动员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
十、资格审查
1. 设立足球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的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予以严肃处理。
2. 凡对本次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
3. 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队,已赛成绩不计,同时视情节,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教育行政部门市级足球比赛。
十一、经费
参赛经费由各单位自理。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1 年度浙江省校园足球联赛(慈溪赛区)小学组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慈溪市教育局、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各镇(街道)教办、学校,分区赛具体承办单位相关镇(街道)、学校协商确定。
三、参加组别
比赛设小学男子甲组、女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乙组 4 个组别。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各组别比赛时间:市联赛 10 月下旬,分区赛各镇(街道)确定
(二)比赛地点:分区赛在相关镇(街道)、民办学校进行,总决赛在慈溪市体育馆笼式足球场。
五、比赛办法
(一)采用总决赛制下的分区赛,根据 2019-2020 年教育事业年报数,学生在九千名以上的(即市属组、观附组、新胜崇组)分区赛前三名出线,其余的前二名出线,参加市总决赛(上届各组别总决赛第一名和国家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不占参赛名额),总决赛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每小组前两名出线,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决 1-8 名。
(二)分区赛分组(共 10 组)如下:
1. 市属学校组(10 所):实验小学、实验三小、实验四小、南门小学、蓝天小学、白云小学、碧海学校、城区中心小学、开发小学、浙师大附属实验学校。
2. 局管民办学校组(4 所):慈吉小学、育才小学、阳光实验学校、光华学校。
3. 宗汉、坎墩组(10 所):润德小学、曙光实验小学、新世纪小学、新界学校、高王小学、新华学校、保德实验学校、坎东小学、太阳希望小学、宏展学校。
4. 龙山、掌起组(12 所):龙山实验小学、龙山小学、龙场小学、三北小学、徐福小学、掌起二小、滨海小学、龙升小学、掌起中心小学、洋山小学、乾明学校、古窑小学。
5. 观海卫、附海组(10 所):观海卫中心小学、文棋小学、鸣鹤小学、卫前小学、宓家埭小学、卫山学校、爱心学校、附海中心小学、东海小学、第二实验小学。
6. 桥头、匡堰、逍林组(9 所):桥头中心小学、桥南小学、桥头实验学校、逍林中心小学、镇东小学、镇西小学、天一小学、匡堰实验学校、上林小学。
7. 新浦、胜山、崇寿、长河组(10 所):崇寿中心小学、相公殿小学、沧田实验学校、贤江小学、长河蓝天小学、新浦中心小学、胜北小学、胜山中心小学、胜西小学、拔船塘小学。
8. 横河组(7 所):横河中心小学、横河实验小学、石堰小学、龙南小学、彭桥小学、雨露学校、横河育才小学。
9. 周巷组(10 所):周巷中心小学、第四学校、云城小学、精忠小学、天元小学、潭北小学、杭州湾小学、义四小学、清风小学、红星小学。
10. 庵东组(8 所):庵东中心小学、庵东实验学校、东一小学、东二小学、东三小学、西一小学、西二小学、望海学校。
(三)比赛为五人制,每队分别可报 10 名运动员。
(四)比赛时间为 30 分钟,上、下半场 15 分钟,中场休息 时间为 10 分钟。(五)为对接省联赛,比赛全部使用米格尔四号高弹球。
(六)比赛时运动员统一穿布面胶钉鞋(皮面足球鞋一律不 准上场)。(七)运动员在比赛时不准佩戴任何饰物(包括眼镜)。
(八)每队必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服装,服装号码必须与报 名表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重复。所有组别比赛需佩 戴护腿板。
(九)杜绝一切非体育道德行为的发生。五人制比赛反对危 险动作,禁止铲球和合理冲撞。
(十)各参赛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参加比赛期间的人身意 外伤害和医疗保险。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全部运动员的“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每人保额不低于人民币壹拾万元并 附加贰万元的医疗保险,时间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 未办理者不得参赛。
六、报名
(一)组别设置和年龄规定
比赛设男、女甲组,男、女乙组,
男、女甲组(5、6 年级):2009 年 9 月 1 曰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之间出生的在校学生
男、女乙组(3、4 年级):2011 年 9 月 1 日至 2013 年 8 月 31 曰之间出生的在校学生
(二)报名人数
男、女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1 人,运动员 10 名。
七、资格
执行 2019-2010 年度浙江省校园足球联赛总规程。
八、竞赛规则
参照国际足联最新版本《足球竞赛规则》和 中国足球协会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黄 牌累计两次,红牌一次者(如纪律部门无更重处罚)自然停止下 一场比赛;一场比赛中因连续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 不做累计;在一场比赛中,被出示一张黄牌后又被出示红牌的, 该黄牌即做累计。
九、名次决定
(一)每队胜一场得 3 分,负一场得 0 分(规定时间打平以 点球决出胜负,胜者积
2 分,负者积 1 分)。
(二)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条款排列名次:
1.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胜负,胜者名次列前;
2.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 积分相等队在小组全部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 积分相等队在小组全部比赛的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 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四)计分办法之特殊规定:
1. 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 3: 0 获胜;
2. 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双方各 计 0 分;
3. 如果出现一方球队罢赛,将通报批评该球队,并按竞赛规 程进行处罚。另一方球队以 3:0 获胜;实际比分差距大于 3 球, 以实际比分为准。
4. 中途退出联赛,将通报批评该球队,并按竞赛规程进行处 罚。所有参赛队与该队的比分均计 3:0 获胜。
十、奖励与处罚
(一)奖项
1. 获奖本次市级联赛各组别前八名的球队授予奖牌,队员授予证书;同时命名为一等奖;
2. 获本次市级联赛各组别前九至十六名的命名为二等奖,其他命名为三等奖(根据实际参赛队伍数量而定);
3. 本次联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办法另定;
4. 设市校园足球优秀裁判员 4 人;
5. 设市校园足球优秀教练员 4 人;
6. 设市校园足球优秀组织奖 4 个。
(二)处罚(详细内容见《2009-2010 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纪律规范》) 1.运动队在报名及比赛过程中,经确认有弄虚作假、冒名顶 替的行为,一经查实,
将按比赛弃权论处,并停止其学校一年以 上的注册及参赛资格。
2. —名运动员一年度内只能代表一个运动队参加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凡违反此规定的运动员,将被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所违规代表运动队相关参赛成绩按 0 :3 判负, 如实际比分差距 大于或等于 3 球,以实际比分为准。
3. 比赛中,若有队弄虚作假,上场踢非自己组别的比赛,或 出现中途退赛、罢赛等现象,由慈溪市联赛委员会给予以下处罚:
(1)取消本场比赛成绩按 0:3 判负,如实际比分差距大于 3 球,以实际比分为准; (2)取消本年度所有比赛成绩及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3)取消本年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参评资格,已经评上的停发足球特色学校校园足
球专项扶持经费。
十一、资格审查
(一)设立市级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以下 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 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予以严肃处理。
(二)凡对本次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 申诉者,需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
(三)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队,已赛成绩不计,同时视情节, 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级以上足球比赛。
十二、比赛场地
5 人制场地规格:20 米 x 40 米;球门规格:2 米 x 3 米。
十三、经费
分区赛组织经费市教育局给予一定补助。
十四、裁判员
总决赛裁判员由市教育局选派,分区赛裁判员由各镇(街道)、学校选派。
慈溪市第五十八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1 年 10 月中旬,比赛地点:慈溪中学田径场
二、主办单位
慈溪市教育局、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参赛组别
设立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乙、丙、丁组进行比赛。
(一)高中组
慈溪中学、浒山中学、龙山中学、观城中学、逍林中学、杨贤江中学、周巷中学、三山高级中学、光华学校、赫威斯育才高级中学、实验高中、慈吉中学、慈中书院、横河中学、慈溪职高、锦堂职高、周巷职高、行知职校、杭州湾职高等十九个代表队。
(二)初中组
实验中学、阳光实验学校、育才初中、慈吉实验、新世纪实验、上林初中、保德实验、庵东初中、掌起初中、凤湖初中、卫前初中、三北初中、新城初中、观海卫初中、鸣鹤初中、逍林初中、崇寿初中、杭州湾初中、西门初中、桥头初中、附海初中、范市初中、沧田初中、匡堰初中、横河初中、庵东实验、纬赛尔实验、长河初中、锦堂初中、胜山初中、天元初中、文棋初中、金山初中、耕民初中、文蔚初中、新浦初中、观海卫爱心学校、坎墩初中、掌起二校、望海学校、浙师大附属、光华学校,共四十二个代表队。
(三)小学组分 A、B 组
A 组以镇(街道)为单位,龙山教办、掌起教办、观海卫教办、桥头教办、逍林教办、胜山教办、新浦教办、横河教办、宗汉教办、长河教办、周巷教办、坎墩教办等12 个单位。B 组以附海教办、匡堰教办、崇寿教办、桥头教办、胜山教办及其他镇(街道)的中心小学、城区教育辅导中心所属的城区各小学,二小、慈吉实验、光华学校、阳光实验、育才小学、浙师大附属慈溪实验学校等单独组队,共计 35 个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详见附件 1、2) 五、参赛办法
(一)运动会按小学甲乙丙丁组,初中组,高中组分组比赛,凡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指登入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学生均可代表本代表队参加相应组别比赛。
(二)年龄规定:
小学甲组运动员 2009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出生,
小学乙组运动员 20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出生,
小学丙组运动员 2011 年 9 月 1 日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出生,
小学丁组运动员 2012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初中组运动员 2006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普高、职高组运动员 2003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人数:
各代表队设领队 1 人、教练 2 人。初中组、高中组运动员男、女各 8 人。小学各组
男、女运动员各 3 人。
(四)初中组、高中组、小学组均为单项赛,每人限报二项,每项限报 2 人,参加全能项目者不得兼报单项(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除外)。小学组不设 4×100 米、4×400 米接力项目。
(五)宁波市少体校的适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占比赛名额。其他外借队员、注册引进队员等无慈溪学籍的运动员一律不准参赛。在民工子弟学校、公办学校求读的民工子弟已登入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可代表所在学校、镇(街道)参赛。
(六)各镇(街道)、学校输送到本市少体校田径训练基地(锦纶初级中学)的运动员必须将本人学籍转入锦纶初中,经普教科审批同意并备案才可代表锦纶初中参加比赛,此类运动员必须是锦纶初中在读、在训、在编的学生,占比赛名额外,实施双方记分;已在宁波市级以上训练单位受训的运动员不得更改学籍。输送学校学生得分按实际取得的成绩分别记入输送学校、锦纶初中;如该类学生不代表田径训练基地参赛,可代
表输送单位参赛,占单位比赛名额,不实行双向记分。市少体校田径训练点在文蔚初中、城区中心小学东校区就读的运动员实施双向记分。
六、竞赛方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二)各组别运动员必须持两证参赛,即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运动员证,并一律按第二代身份证年龄参赛。参加比赛运动员须交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一张,竞赛证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发。
(三)运动员的代表资格由组队单位领导负责把关。上交的报名单和运动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必须经主管的镇(街道)教办业务干部审核,教办主任签名;以学校组队的必须经校长签名。
七、资格审查
(一)必须认真按《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树立良好赛风,体现教育部门举办体育竞赛的育人宗旨,各镇(街道)教办、学校要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严格审查,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
(二)各单位的参赛报名材料不得缺少和遗漏,否则作为资格不符不予安排报名和比赛。
(三)组委会在报名后、比赛中和比赛后都要对运动员资格全程进行审查。如在赛前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不得更换和补报运动员; 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个人比赛成绩,追回获奖证书和奖品,并扣团体总分 10 分,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报全市。
(四)大会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受理对运动员资格问题的举报、申诉,负责进行审查复议。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运动员的资格裁定为最终裁定。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有异议的可以及时举报。举报电话:63919029、63919028。
八、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一)小学、初中、高中。每位运动员单项累计得分计团体总分。高中组团体、小学 A 组团体取前六名;初中组、小学 B 组团体均取前八名。
(二)浒山中学、锦纶初中、文蔚初中、城区中心小学团体总分计各组别并列名次。
(三)高中组、小学 A 组各单项录取前六名,按 7、5、4、3、2、1 计分;小学 B 组、初中组 单项录取前八名,按 9、7、6、5、4、3、2、1 计分,全能加 1 倍;不足 8 队或 8 人的减一录取。
(四)破省记录(包括年龄组)加 15 分;破宁波市记录(包括年龄组)加 10 分;
破慈溪市最高记录加 7 分;破慈溪市年龄组记录加 5 分。同时破不同级别的记录,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同一运动员多次破同一级别的记录,只加分一次。破记录者按规定发给破记录奖。
(五)设优秀裁判员、教练员若干名。
九、报名办法及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须采用电子文档、书面(报名单)两种形式报名(以电子文档为准),电子报名具体操作办法(另发)。报名时要会同运动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竞赛证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未按时上报单位,每迟报一天扣团体总分 1 分。高中、初中、小学组应在竞赛证上贴上照片(空白竞赛证向普教科领取),填写好各栏内容。(其他具体报名及比赛事项详见补充通知)
(二)各队要认真组织运动员参加开幕式入场,并作为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之一。开闭幕式有关具体事项在领队会议上作统一布置。
(三)领队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十、裁判员、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经费
各代表队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十二、大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小学组、初、高中组竞赛项目设置
项目 |
高中组 |
初中组 | 小学组 甲、乙、丙、丁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女 | |
100M | △ | △ | △ | △ | △ |
200M | △ | △ | △ | △ | △ |
400M | △ | △ | △ | △ | △ |
800M | △ | △ | △ | △ | △ |
1500M | △ | △ | △ | △ | △(甲、乙) |
3000M | △ | △ | △ | ||
5000M | △ | ||||
100M 栏 | △(栏高 84CM) | △(栏高 76.2CM) | |||
60M 栏 | △(甲) | ||||
110M 栏 | △ (栏高 2475px) | △(栏高 91.4CM) | |||
4×100M 接力 |
△ |
△ |
△ |
△ | |
4×400M 接力 |
△ |
△ |
△ |
△ | |
跳高 | △ | △ | △ | △ | △ |
跳远 | △ | △ | △ | △ | △ |
三级跳远 | △ | △ | △ | △ | |
铅球 | △(6kg) | △(4kg) | △(5kg) | △(4kg) | △(甲、乙、丙) |
铁饼 | △(1.5kg) | △(1kg) | △(1.5kg) | △(1kg) | |
标枪 | △(700g) | △(600g) | △(700g) | △(600g) | △(甲、乙、丙) |
垒球 | △(丁) | ||||
五项全能 | △ | △ | △ | ||
七项全能 | △ | ||||
三项全能 | △(丁) | ||||
合计 | 16 | 16 | 16 | 16 | 12 |
备注:1.各组跨栏跑间距分别为高中组男:9.140M,高中女:8.5M,初中男:8.70M,初中女 8.50M; 小学甲组 60 米栏、栏间距 7 米、起点至第一栏 12 米、栏高 0.76 米。
2. 高中组男子七项全能为:110M 栏、跳高、标枪、400M(第一天)铁饼、跳远、1500M(第二天);
3. 高中组女子五项全能:100M 栏、铅球、跳高(第一天)、跳远、800M(第二天);
4. 初中组男子五项全能:一天完成:跳远、标枪,200M、铁饼、1500M;
5. 初中组子女五项全能:第一天:100M 栏、铅球、跳高
第二天:跳远、800M 6.小学组(男、女同)铅球 3 公斤、标枪 300 克。
7.三项全能 60 米、跳高、铅球。
2021 年慈溪市小学生篮球赛
暨慈溪市第十五届中学生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1. 日期:11 月上旬
2. 地点:另定
3. 具体详见比赛补充通知
二、主办单位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慈溪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慈溪市体育管理中心
四、参加单位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篮球特色学校、篮球业余训练点学校必须参加)。
五、参加办法
(一)组别设置:设高中男子组、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女子组;小学男子组、女子组。
(二)报名人数:每队均可报领队 1 名,教练员 2 名;各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 12 名。
(三)年龄规定:初中组 2006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者。
高中组 2003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者。
小学组 2009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出生者须报 2 人;
20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出生者须报 5 人;
2011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须报 5 人。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
1.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2.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被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录取,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
(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输送至宁波市及训练单位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
送学校参加比赛。
3.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基本信息表和全队所有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不允许参加比赛。
4. 各代表队须统一出具全体运动员的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单须盖校章。
六、竞赛办法
(一)参赛队数不足 6 队(含 6 队)采用单循环赛制.6 队以上竞赛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具体视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办法。
(二)竞赛规则:
1. 比赛采用中国篮协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并执行以下特殊规定:
小学组:(1)比赛时间 40 分钟(分四节,每节 10 分钟),第一和第二节、第三和
第四节休息 2 分钟,上下半场休息 5 分钟。(2)第一、二节上场队员不得重复,第三、
第四节不作限制;第一、第二节上场队员重复,即判重复方此场比赛 0 比 30 负。(3)
第一、第二节全队犯规 5 次后,第三、第四节全队犯规 7 次后即执行 2 次罚球,4 节分别计算。
中学组:(1)比赛时间 40 分钟(分四节,每节 10 分钟),第四节及第一决胜期最
后 2 分钟增加一次 30 秒短暂停。
2. 运动员累计犯规 5 次后即被罚下。
3. 比赛采用十人制。
4. 比赛用球:中学男子组 7 号球、女子组 6 号球,小学组 6 号球。
5. 运动员必须自备深浅两种颜色比赛服,号码规定 4—15 号,赛前必须确认运动员球衣号码,运动员号码不能随意调换。比赛中如穿错球衣进行比赛,即判穿错方此场比赛 0 比 30 负。
6. 染发、蓄长发、留怪异发型、衣着不整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7. 比赛时必须校验公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8. 各队工作人员、运动员、教练员,凡在场内外动手打人,无理取闹,罢赛,弃权,仲裁委员会经查实,取消该队本次比赛所有成绩(包括已赛、为赛场次),并报组委会同意予以通报批评。
9. 其他特殊规定按领队教练联席会议执行。
(三)决定名次办法
1. 比赛中各队胜一场得 2 分,负一场得 1 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 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两个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3. 如遇 3 个队(或 3 个以上)积分相等,按积分相等各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场数多少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胜负场数相等,则按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七、奖项
1. 各组别均取前 6 名,不足 6 队(含 6 队)则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
2. 设优秀员、裁判员若干名。
八、报名
(一)各单位报名时必须上报电脑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盖章,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作弃权论,不再另行通知及补报。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报名有关材料以补充通知为准。名单上报后不得更改。
(二)报名时提供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报名时必须随带运动员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
九、资格审查
1. 设立篮球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将严格控制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的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予以严肃处理。
2. 凡对本次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
3. 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队,已赛成绩不计,同时视情节,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经费
参赛经费由各单位自理。市篮协对各参加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1 年慈溪市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暨第十三届中学生乒乓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11 月中旬
二、主办单位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慈溪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慈溪市体育管理中心
四、参加单位
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乒乓球特色学校、乒乓球业余训练点学校必须参加)。
五、比赛项目
高 中 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初 中 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小学甲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小学乙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六、参加办法
(一)组别设置: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其中小学、初中组运动员不得使用长胶)
(二)运动员年龄规定:高中组 2003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者;初中组 2006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小学甲组 2009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出生者;小学乙组
2010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者。
(三)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 1 名、教练员 1 名;高中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 5
人;初中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 5 人;小学甲、乙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 3 人。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
1.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2.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被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录取,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
(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输送至宁波市及训练单位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学校参加比赛。
3.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基本信息表和全队所有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不允许参加比赛。
4. 各代表队须统一出具全体运动员的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单须盖校章。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照报名情况,参照《浙江省第八届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竞赛规程》执行。
(二)团体赛赛制:
1. 采用 5 场 3 胜制,每场比赛采用 3 局 2 胜制,每局为 11 分制;高中组、初中组为 4 场单打、1 场双打,小学组不设双打。
2. 出场次序:
高中组、初中组为 A—W、B—X、B/C—W/Y、D—Z、A(C)—X(Y) 小学组为 A—X、B—Y、C—Z、A—Y、B—X
3. 高中组、初中组出场要求:每队必须有 4 名运动员;同一运动员不得连打两场;
每 1 名运动员在同一场团体赛中最多出场 2 次;前三场必须不少于 3 人出场,打至第四
场时 4 人必须都有出赛。
4. 团体赛计分方法:采用 2—1—0 计分方法,即胜 1 场得 2 分、负 1 场得 1 分,
未参加或未完成 1 场比赛得 0 分,各队根据得分排名,如 2 队或 2 队以上得分相同,将根据国际乒联相关规则排出名次。
(三)单项赛制采用单淘汰制,另设附加赛,采用 5 局 3 胜 11 分制。根据 2020 年市级比赛成绩确定种子选手,上一等级种子选手有空缺,则由升入该级的下一等级种子选手顶补。各单位报名时,应按运动员技术水平高低排列顺序,以便抽签编排。
(四)比赛用球及服装:三星红双喜 40 毫米白色乒乓球。运动员不得穿白色上衣参赛。
(五)比赛期间运动员不得无故离场,迟到 10 分钟作弃权论。
(六)比赛必须校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运动员证。
八、奖项
(一)各组均取前六名,不足 6 人或 6 队,按实际参赛人(队)录取。
(二)初中、高中组团体冠军代表慈溪参加浙江省中学生乒乓球联赛(宁波赛区) 市级赛。
(三)设优秀教练员、裁判员若干名。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时必须上报电脑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盖章,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以补充通知为准。名单上报后不得更改。
(二)报名时提供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报名时必须随带运动员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
十、资格审查
1. 设立乒乓球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将严格控制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的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予以严肃处理。
2. 凡对本次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
3. 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队,已赛成绩不计,同时视情节,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经费
参赛经费由各单位自理。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1 年慈溪市小学生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2021 年 11 月下旬,地点详见补充通知
二、主办单位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慈溪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慈溪市体育管理中心
四、参加单位各相关学校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男、女队均可报领队 1 名,教练员 1 名,运动员 12 名。
(二)运动员年龄规定:每队 2009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出生 6 人;2010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6 人。允许以小代大。
(三)运动员必须备有深、浅两种颜色的比赛服,号码规定为 1 至 12 号。上衣前后要有按规定尺寸的明显号码和队长标志。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排联 2009—2012 排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用球为南华利生小排球。
(三)参赛队数不足 6 队(含 6 队)采用贝格尔编排法进行单循环比赛。
(四)上场队员不受限制。
(五)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
(六)比赛场地为 18M×9M,男子网高 2.18M,女子网高 2.10M
(七)决定名次办法:
1. 各队胜一场得 2 分,负一场得 1 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得分多者名次列
前。
2.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 值,Z 值高者名次列前。如 Z 值相等,则采用: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 值,C 值高者名次列前。
七、奖项
(一)男女各队分别取前 6 名,不足 6 队(含 6 队)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名次。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三)设优秀教练员、裁判员若干名。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 各参赛单位的报名
2. 报名一旦报出名单不得更改。
(二)报到
1. 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2. 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 1000 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九、裁判员、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由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慈溪市第十一届小学生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地点:详见比赛补充通知;时间:12 月上旬
二、主办单位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慈溪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慈溪市体育管理中心
四、参加单位
跆拳道特色学校、跆拳道业余训练点学校、跆拳道项目特色学校必须参加。各组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五、比赛项目
男子甲组:40kg、44kg、48kg、52kg、52kg+ 女子甲组:36kg、40kg、44kg、48kg、48kg+
男子乙组:32kg、35kg、38kg、42kg、46kg、46kg+ 女子乙组:30kg、33kg、36kg、40kg、44kg、44kg+ 男子丙组:26kg、29kg、32kg、36kg、40kg、40kg+ 女子丙组:26kg、29kg、32kg、36kg、40kg、40kg+ 六、参加办法
(一)组别设置:小学组。
(二)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 1 人,每队可报 26 名运动员(其中:男
女各 13 名运动员),各组每个级别限报 1 人(其中每组允许有两个级别限报 2 人)。
(三)资格要求: 1.年龄规定:
男、女甲组必须是 2009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出生者;
男、女乙组必须是 20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出生者;
男、女丙组必须是 2011 年 9 月 1 日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出生者。2.输送到宁波少体校或体工队的学生不得参赛;
3. 各单位必须自行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4. 运动员参赛资格: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慈溪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有关条款。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采用个人对抗赛,单淘汰制。
(三)每场比赛为两局(决胜局三局),每局比赛进行 1 分 30 秒,局间休息 30 秒。
(四)如一个级别只有一人时,则取消该级别的比赛。
(五)称量体重:参赛运动员应在比赛当日的早上称量体重,运动员体重误差 0.05
公斤,最低级别和最高级别超过 5 公斤浮动值。
(六)各队一经报名,级别不得更改。
(七)组委会提供头盔、护甲;运动员自备规定的跆拳道服(护裆、护臂、护腿着在道服内)出场比赛。
(八)运动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八、奖项
(一)各组各级别均录取前六名(第三名,第五名并列);各项目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按第一名 7 分、第二名 5 分、第三名 3.5 分、第五名 0.75 分记录团体总分。
(三)设优秀教练员、裁判员若干名。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报名时必须上报电脑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盖章,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作弃权论,不再另行通知及补报。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报名有关材料以补充通知为准。名单上报后不得更改。
(二)报到
1.各参赛队称重按补充通知规定时间进行。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及 30 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书(附脑电图、心电图、血压等记录),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
十、裁判员、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经费
交通、伙食费各队自理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21 年慈溪市少儿武术散打比赛
竞赛规程
一、赛事指导单位:
浙江省武术协会散打专业委员会
二、主办单位: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慈溪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慈溪市体育管理中心
四、协办单位:
慈溪市青少年宫 慈溪市武术协会散打专业委员会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12 月中旬
地点:慈溪市青少年宫
六、参加单位:
慈溪市各小学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七、参加办法:
1. 每队可以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一人。运动员同一级别限报一人。
2. 参赛运动员须持运动员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15 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具体内容: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3. 运动员的年龄、健康状况均由代表队自行审核,以报名单上盖章作为确认依据。如年龄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其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
4. 参赛人员均须签署《安全责任声明书》(附后)。本次比赛年龄设置均未达法定年龄,均需由监护人签署。未签署者不能参赛。
5. 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备红、蓝两种颜色的比赛服及护齿、护裆,如不符合要求者, 一律不得上场比赛。其他护具由大会统一提供。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采用单淘汰制(3 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含 3 人)。如一个级别只有 1 人时,允许上升一个级别参加比赛。
(二)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 1 分钟、局间休息 1 分钟。
(三)运动员报到后一次称量体重,然后进行抽签编排。体重误差不得超过 0.3
公斤。如体重不符合要求,经大会组委会同意、并缴纳 150 元改项费后,可以申请改项。
(四)比赛禁止运动员用拳法连击头部、腿法击打头部、抱摔。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穿戴包括护头、护身、护腿、护脚背、拳套、护齿、护裆等全套护具以及红或蓝色比赛服。服装、护齿、护脚背、护裆由各队自备。
(六)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最新审定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同时针对少儿年龄特征、为了保护运动员安全,做出细化——比赛细则以赛前领队会议统一为准。
九、竞赛组别、级别
(一)年龄分组
(1)男、女 A 组:2009 年 9 月 1 日—2010 年 8 月 31 日
(2)男、女 B 组:2010 年 9 月 1 日—2011 年 8 月 31 日
(3)男、女 C 组:2011 年 9 月 1 日—2012 年 8 月 31 日
(4)男、女 D 组:2012 年 9 月 1 日—2013 年 8 月 31 日
(二)竞赛组别、级别
(1) 男 A 组:32kg、34kg、36kg、38kg、40kg、42kg ;
(2) 女 A 组:30kg、32kg、34kg、36kg、38kg、40kg;
(3) 男 B 组:30kg、32kg、34kg、36kg、38kg、40kg;
(4) 女 B 组:28kg、30kg、32kg、34kg、36kg、38kg;
(5) 男 C 组:28kg、30kg、32kg、34kg、36kg、38kg;
(6) 女 C 组:26kg、28kg、30kg、32kg、34kg、36kg;
(7) 男 D 组:28kg、32kg、36kg;
(8) 女 D 组:26kg、30kg、34kg。
十、 奖项
(一)个人名次:各级别均录取前 6 名(第三名并列、第五名并列)。参赛人数以报到称重抽签人数为准。
(二)团体名次:
个人名次以 7 分制的分值计入团体总分。录取团体总分前六名。
(三)设优秀教练员、裁判员若干名。
十一、报名、报到
1. 报名:各参赛代表队必须将报名表,于赛前 10 天报寄赛会组委会;同时发送报名表电子文档到指定电子邮箱。
报寄地址: 邮编:
报名邮箱: 联系人:
2. 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15 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上述证件、证明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 且一切经费自理。
十二、其他
1. 大会裁判由组委会审核、选派。
2. 各参赛单位交通费自理(包括食宿)。
3. 参赛单位、运动员、裁判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竞赛规程、规则和相关规定,公平竞赛,公正执裁。(细则以及处理办法详见附件)
4. 本规程解释权归本赛事举办方所有。
5.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少儿武术散打比赛规则细化
基于“安全第一”出发,考虑到项目特色、少儿年龄特征以及基层比赛和项目发展, 特对比赛规则作出如下细化调整:
1. 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最新审定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 比赛禁止运动员使用腿法击打对方头部。
3. C 组,运动员比赛中禁止使用摔法、只能使用单击拳法进攻对方头部、禁止使用腿法击打对方头部。
4.A 组,B 组,运动员比赛中禁止使用抱摔、禁止使用拳法连续重击对方头部、禁止使用腿法击打对方头部。
5. 运动员必须严格依循散打比赛礼仪礼节要求规范自身行为。
6. 教练员必须严格依循大会的教练员管理办法规范自身行为。
7. 对教练员、运动员出现的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场裁予以制止并提醒。对劝阻无效的教练员,执行教练员管理办法的处理意见;对劝阻无效的运动员,则进行劝告、警告并执行散打竞赛规则的相应罚分。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运动员,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2021 年慈溪市少儿武术散打比赛责任声明书
运动员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请各位运动员阅读,了解并同意遵守下列事项:
1. 清楚了解,任何意外伤亡事故,参赛运动员必须负完全的责任;
2. 主办和承办方对在比赛时所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及灾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参赛运动员保证没有摄取任何药物(兴奋剂)或毒品;
4. 参赛运动员保证没有参与或涉嫌任何非法活动;
5. 参赛运动员保证在身体上及精神上是健康健全者,适合参加竞技搏击比赛;
6. 参赛运动员须自行保管个人财物与贵重物品,在赛场内所发生的任何遗失、偷窃或损坏事件,主办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清楚了解承办单位在赛事中提供的有关医疗救援的一切措施,是最基本的急救方法;在进行急救时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参赛运动员本人全部承担责任。
8. 参赛运动员同意以及遵守由慈溪市青少年宫制定的一切有关赛事规则、规程。如有任何异议,均需遵照大会之仲裁条例进行。
9. 参赛运动员对于一切活动包括练习、比赛及各活动,可能被拍摄或录影或电视现场直播等,同意由慈溪市青少年宫以全部或部分形式、或以任何语言、无论有否包括其他物资,在无任何限制下,使用本人的姓名、地址、声音、动作、图形及传记资料以电视、电台、录像、媒体图样、或任何媒介设备,乃至今后有所需要的时候,本人将不做任何追讨及赔偿。
本人在此签字承认,同意及确定我已经阅读,明确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所有的条款
/事项
申请人姓名:
家长(监护人)姓名:
(未满 18 岁的运动员请由家长签名)